林烨蜷缩在破庙神龛后的阴影里,怀里揣着半块啃得发黑的麦饼,指腹还残留着挥刀时溅上的血渍。三天前的北平诗会恍若隔世——他不过是以一首《燕台秋兴》压过了英国公府公子张旭的风头,怎料入夜后就被三个蒙面人堵在回客栈的巷子里。
“竖子敢夺我家公子颜面!”冰冷的刀刃划破他左臂时,林烨脑中只有一个念头:这狗屁明朝,连才华都能招来杀身之祸。求生的本能让他抄起墙角的柴刀反击,直到张旭的尸体歪在雪地里,双目圆睁盯着他,他才后知后觉地颤抖起来。
“杀了英国公的独子……”林烨用力捶了捶冻得发僵的腿,牙齿咬得咯咯响。他不是没想过隐姓埋名,可北平城门口贴着的海捕文书,画影图形虽不算逼真,那“左眉有痣”的特征却精准得让他心惊。昨日在城郊小镇买饼时,店小二多看了他两眼,他都以为是暴露了行踪,连找零都没要就狂奔出城。
破庙外的风声像鬼哭,林烨裹紧了单薄的棉袄,开始认真盘算出路。躲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,勋贵们势力盘根错节,只要他还在北方地界,迟早会被找到。可想要抗衡,没有钱寸步难行——招兵买马要银钱,打通关节要银钱,甚至想换个身份安稳生活,都得给官府塞“孝敬”。
“赚钱……怎么赚?”林烨揉着冻得发麻的耳朵,脑子里过着现代的谋生手段。开饭馆?没本钱也没门路。做肥皂?原料好找,可怎么卖出去不引人怀疑?他突然想起穿越前看过的《天工开物》,永乐年间的纺织业虽发达,可纺纱效率极低,农户家里的妇女往往纺一整天纱,也只能织半匹布。
“珍妮纺纱机……”林烨的眼睛亮了起来。他虽记不清完整图纸,可改良纺车的核心原理还记得——把单锭改成多锭,再加上飞轮省力。这东西一旦做出来,纺线速度能提三四倍,绝对能让布商抢着要。
可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:他现在是通缉犯,根本没法亲自去卖改良纺车。而且打造器械需要铁料,去铁匠铺定做,难免会被追问用途。林烨烦躁地抓了抓头发,目光落在神龛前供桌上的破陶碗上,忽然有了主意。
第二天清晨,林烨用灶灰抹了脸,又用布条缠住左眉,扮成一个落魄的游方匠人,悄悄摸进二十里外的李家庄。他没直接找布商,而是蹲在村口的水井旁,帮一个老婆婆修好了漏水的木桶。老人家见他手艺好,又可怜他冻得瑟瑟发抖,便邀他去家里喝碗热粥。
“老夫人,您家这纺车,一天能纺多少纱?”林烨喝着粥,状似无意地指着堂屋角落的旧纺车。老婆婆叹着气摇头:“也就小半斤,我这老胳膊老腿的,纺一会儿就累得慌。要是能快些,我家丫头也不用天天熬到半夜了。”
林烨心中一动,放下粥碗说:“老夫人要是信得过我,我能给您这纺车改改,保准能快两倍,还省力。”老婆婆将信将疑,可看着他真诚的眼神,还是点了点头。
接下来的三天,林烨就在老婆婆家里闭门改装纺车。他让老婆婆的儿子去镇上买了些粗铁条和木轴,白天躲在柴房里画图、打磨零件,晚上就借着油灯的光组装。每当听到院外有脚步声,他的心就提到嗓子眼,手不自觉地摸向藏在柴堆下的短刀——那是他唯一的防身武器。
“成了!”第四天傍晚,当改良后的纺车转起来,三股棉纱同时被纺出,速度比原来快了三倍时,老婆婆的儿子惊得张大了嘴巴。林烨却没敢多留,只说这纺车是他偶然琢磨出来的,若想推广,可按他画的图纸找人打造,每卖出一台,给李家人两文钱提成。
“小哥,你不留个名字?以后我们怎么找你?”老婆婆握着他的手,满脸感激。林烨望着院外渐暗的天色,苦笑道:“我是个四处漂泊的人,有缘自会再见。您只需记得,别跟人提我的模样就行。”
离开李家庄时,林烨怀里揣着老婆婆硬塞给他的五十文钱和两个麦饼。他没敢走大路,专挑山林小道走,夜里就睡在山洞里。可每当想起李家人惊喜的眼神,他就觉得心里踏实了些——这五十文钱,是他在明朝靠自己本事挣来的第一笔钱,也是他对抗勋贵的第一步。
半个月后,林烨在距离北平百里外的通州,收到了李家人托货郎带来的消息:改良纺车在附近几个村镇卖疯了,布商们争相订购,已经卖出了三十多台,给他带来了六百文钱。托货郎带来的还有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“布商王老爷想与造纺车的匠人面谈,愿出重金”。
林烨捏着那沉甸甸的六百文钱,指尖微微颤抖。他知道,这是机遇,也是陷阱。布商王老爷若认出他是通缉犯,后果不堪设想。可若是错过这次机会,他又要等到何时才能积累起足够的资本?
夜色渐深,林烨坐在客栈的窗边,看着窗外的月光,忽然笑了。杀张旭时的恐惧,被通缉时的狼狈,都在这一刻化作了坚定。他从包袱里拿出笔墨,借着月光写下一封信,让货郎转交给王老爷——信中说,他愿将改良纺车的技术全盘交出,条件是王老爷需帮他在南方找一个安稳的住处,且永远不能追问他的身份。
“勋贵们,等着吧。”林烨将信折好,塞进信封,眼中闪过一丝狠厉,“今日我隐姓埋名赚钱,他日,定要让你们为张旭的死,付出代价。”窗外的风依旧寒冷,可他的心,却像燃着一团火,越来越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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