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停了几秒,又猛地砸下来。
我扶着阿辞从小区门出来,他半边身子压在我肩上,腿像断了似的拖着地。保安登记完身份证,看了我们两眼,没多问。我知道他在想什么——一个穿破工装的女人,扶着个西装湿透的男人,怀里还抱着外卖箱,怎么看都不像正经事。
可我已经没力气解释了。
走到巷口,我把外卖箱放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,箱子底下渗出一圈水渍。阿辞靠着墙,头一点一点,嘴唇发紫,手指还在轻轻动,像是在数雨滴落下的间隔。
“别碰那玻璃。”我抓住他的手。
他没挣,只是抬头看我:“它……在动。”
“什么在动?”
“线。”他声音很轻,“雨水流下来,分成两股,对称的。我想……把它连起来。”
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。玻璃上全是水痕,歪歪扭扭,可他指尖划过的地方,确实留下了几道近乎笔直的轨迹,像是用尺子量过。
我心头一跳。
这不像是随便画画。一个装傻的人,不会在暴雨里盯着雨水的走向,还试图用手指补全它的结构。
我蹲下身,想离他近点。他袖口卷着,湿布贴在手腕上,那块表就露了出来——铂金色,表盘极薄,边缘一圈细纹,像是某种字母缩写。我屏住呼吸,伸手拨了一下。
“RL”。
我猛地想起那本被顾客丢在楼道里的财经杂志。封面上的男人穿黑西装,站姿笔挺,手腕上就是这块表。旁边标题写着:“霖氏顾晏辞,年轻一代最冷血的并购手”。
我当时扫了一眼就扔了。那种人,和我活在两个世界。
可现在,这块表就在眼前。
我盯着阿辞的脸。他额头有血痂,头发乱糟糟贴在额角,眼神空得像井底。可那张脸的轮廓,和杂志上的确重合了。
我手指发僵,慢慢缩回来。
他察觉到我的停顿,转头看我:“你……发现什么了?”
“没有。”我摇头,“你冷不冷?”
他没回答,只是把胳膊往里收了收,像是护着那块表,又像是护着自己最后一点体面。
雨越下越大,风从巷子口灌进来,吹得塑料袋在地上打滚。便利店老板探出头:“苏晚,还不走?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。”
我没应声。我知道我该走。送完单,任务就结束了。电动车坏了,明天修车要花钱,但至少我能回家,洗个热水澡,睡六小时,然后继续跑明天的早单。
可我现在走,他就得留在这里。
他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,能去哪儿?
我看着他湿透的西装,领带歪在一边,衬衫领口磨得起毛。这种衣服,穿一天就得干洗,可他现在就这么泡在雨水里,像条被冲上岸的鱼。
“你……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?”我问。
他摇头,动作很慢:“只记得……黑暗。一闭眼,全是黑的。没有声音,没有光。刚才画那几道线,是唯一让我觉得……不是完全空白的东西。”
我喉咙发紧。
他不是在求我。他甚至没看我,只是盯着玻璃,像是怕一移开,那点微弱的秩序感就会消失。
我站起身,抹了把脸上的雨水。手心全是湿的,分不清是雨还是汗。
“你住哪儿?”我问。
“不知道。”
“有家人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朋友呢?”
他终于看我:“有你。”
我一怔。
“你是我唯一记得的人。”他说,“你说话,我就能听见。你走开,我就什么都抓不住。我不知道你是谁,可你要是不说话,我就……又掉进黑里了。”
我站在原地,心跳得厉害。
我知道我不该信他。一个身份不明的男人,一块贵得离谱的表,谁也不知道他醒来后会变成什么样。万一他是骗子?万一他清醒了反咬我一口?说我绑架他?敲诈他?
我负担不起这些后果。
可我也负担不起把他丢在这里。
我深吸一口气,雨水呛进喉咙。
“要不……”我声音哑了,“先去我那儿避避?”
他猛地抬头,眼睛里那层灰雾像是裂开了一道缝。
“你……说什么?”
“我说,先去我那儿。”我重复一遍,语气更稳了些,“我住得不远,十五平米,没客厅,床是上铺下桌那种。热水器坏过三次,房东说修就一直没修。厨房小得转不开身,但我有锅,能煮面。你要是不嫌弃,先待一晚。等雨停了,再想办法。”
他没说话,只是看着我,手指慢慢松开玻璃,垂了下来。
“你不怕我?”他忽然问。
“怕。”我说,“我怕你是什么大人物,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报警抓我。我也怕你有病,半夜发高烧我没钱送你去医院。我还怕你根本不是失忆,是在演戏,就为了套我话。”
我顿了顿。
“可我现在更怕,你要是不跟着我走,明天早上被人发现冻死在巷子口,而我明明能拉你一把,却没伸手。”
他呼吸一滞。
雨砸在屋檐上,噼啪作响。
他慢慢抬起手,不是抓我,而是轻轻碰了碰我的袖子。
“你……会后悔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我说,“但现在,我得带你走。”
我弯腰去拿外卖箱,他忽然伸手按住。
“别拿这个。”他说,“太重。你肩膀已经歪了。”
我一愣。我没说过肩膀疼,可刚才推车时,右肩被车把硌得发麻,走路时一直下意识往左偏。
他注意到了。
我看着他:“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,倒记得我肩膀歪?”
他没解释,只是慢慢站直了些:“我可能……不记得事,但我记得感觉。”
我盯着他看了两秒,没再争。把箱子留在台阶上,转身扶他。
他比刚才稳了些,脚步还虚,但能自己走。我们一前一后往城中村走,巷子窄,路灯坏了两盏,积水漫到脚踝。他走得很慢,每一步都像在试探地面是否结实。
走到楼下,我掏出钥匙开门。楼道灯不亮,我摸着墙往上爬。他跟在后面,手一直扶着扶手,指节发白。
到三楼,我停住:“就这儿。”
他抬头看门牌:304。门漆剥落,门缝里塞着小广告。
“这就是……你的家?”他问。
“嗯。”
他没再问,只是点点头,跟着我进去。
屋里一股潮味,窗帘没拉严,漏进一缕路灯的光。我摸索着开灯,白炽灯闪了两下才亮。床在角落,桌上堆着泡面盒和药瓶,墙角晾着今天换下的工装。
他站在门口,没往里走。
我转身看他:“怎么了?”
他目光落在墙上的日历上。那是我用外卖单背面贴的,每一单完成,我就画个勾。密密麻麻的红勾,从上个月一直排到今天。
他盯着那个“√”,忽然说:“你每天都这样?”
“嗯。一单一勾,一单一钱。”
他没说话,慢慢走进来,鞋在门口留下一串湿印。
我递毛巾:“擦擦。”
他接过,却没擦头,而是蹲下去,轻轻擦自己鞋底的泥水。
我一愣:“不用管。”
“弄脏你地板。”他声音很低,“你……已经让我进来了。我不想再给你添麻烦。”
我站在原地,没动。
他认真地擦着,动作笨拙,却一丝不苟。那块表在他手腕上晃着,铂金在灯光下泛着冷光。
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杂志上说他是“最冷血的并购手”。
不是因为他凶,而是因为他太精确。连失忆了,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,他还在本能地维持秩序——擦鞋底,护外卖,记线条的对称。
这样的人,本该活在顶层会议室里,俯视众生。
可现在,他蹲在我这间漏雨的出租屋里,用毛巾擦着鞋底的泥,像在完成某种赎罪仪式。
我转身去翻柜子,想找件干衣服给他。
背后传来一声轻响。
我回头。
他站在桌边,手里拿着我昨天扔在桌上的那本旧杂志——就是封面有他的那本。
他盯着封面,手指慢慢抚过自己的脸。
灯光下,他的瞳孔猛地一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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